打探完情报,回去时季松居然碰到了季怀义。
如此巧合,季松便与他同往,到了院门口,却不见了侍卫的身影。
季松有些诧异,却并未耽搁,抬腿进了院子,一抬眼看见位清瘦的中年人在院子里转着圈踱步。
见有人过来,中年人停住步子打招呼:“两位是……”
“这位是季侯爷的小儿子季松,特意来探望沈家小公子。”
沈叔讶然拱手:“原来是五公子。二位大驾光临,小人有失远迎,还望恕罪。”
“不用拘泥于虚礼,”季松抬手虚扶了一把:“沈家小公子呢?可是歇下了?”
“算是吧,”沈叔心思转了转:“我家小公子病了,恐怕不能见客。”
“……”
季松没忍住,不由冷笑起来。
昨天还好生生的人,离开不到一天就病了,这是糊弄鬼呢?还是不想见他?
心怡的人不肯见自己,季松没了好脾气,语气也冷冲起来:“是吗?”
“既然病了,怎么不去请大夫?”
沈叔缓缓皱起眉头。
他打小就跟着沈长生,几乎算是沈家的一份子,自然知道沈禾是女扮男装跟在商队里。
沈禾生的漂亮,秀骨清像明眸皓齿,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个女孩儿,他不会自负地认为这些人看不出沈禾是女儿身。
素昧平生的男人忽然关心起一个女人来,即便是傻子,也知道这人对姑娘有意。
沈叔心头担忧,回得却客气:“老奴代公子多谢五公子厚爱。方才已经托侍卫去请大夫了。”
难怪方才没看到侍卫。
季家的侍卫不说个个忠心耿耿,但能留在宅院里的侍卫,定然个个都是心腹,不会轻易擅离职守。
只这一句话,季松就信了五分。
又想起王祜口中的病西施,与昨日她坐在冷风里整理账册的身影。
那丫头身形很是瘦弱,又车马劳顿,不会真的病了吧?
这念头惊雷般闪过季松脑海。他想也不想地提步往屋中迈去——
他还没有娶她呢,她可千万别出事啊。
却被沈叔拦住了去路。
沈叔身体结结实实地挡在门口,微笑着拽着季松的小臂:“五公子,我家公子正在养病,见不得人。”
“若是冲撞了彼此,反倒不好,您说呢?”
手臂被沈叔握得微微发疼,季松回过神来——
人家一个姑娘,他怎么能闯进去看她?
当下拧眉道:“怀义,去请张大夫来。”
不等季松说完,季怀义已转身离去。
季松复又解释:“府中人口众多,免不得有个头疼脑热,是以留了张大夫在府中看顾……他医术精湛,先生不必担心。”
“不知先生如何称呼?”
从没有称谓到被称作“先生”,沈叔当然知道这是因为沈禾的缘故。他松开了季松手臂,扬手请他离开屋门:“小人跟随老爷多年。公子若不嫌弃,就唤我一声沈叔。”
“大夫不来,我们干等着也是无用。我陪五公子在院中走走?”
季松望了眼紧闭的屋门,应了一声,心不在焉地四下走着。
沈叔一面走一面解释:“昨夜老爷赴宴,我忙着清点货物,回来时发现姑娘歇了,因着男女有别,并没有进来查看。”
“一路车马劳顿,昨日姑娘又受了惊,因此今晨姑娘没有起来,老爷也由着她,没有多想。”
“因着男女有别,也没人去看姑娘的具体情况,一直也没发现姑娘的异样。”
“不想到了中午,姑娘依旧没有起身,老爷这才觉出问题来,进去看了看姑娘,才知道姑娘染了风寒,额头烧得滚烫。”
“这几日事情多,许多事情都要老爷去处理,老爷无法,只得先行离去,让我留在此处照料姑娘。”
说话间,天色一点点暗淡下来,季松却始终不吭声,只是漫无目的地在院子里散步。
走到墙角时,一股浓烈到让人头疼的花香袭来。沈叔笑道:“这月季开得真好啊,娇艳欲滴的,一看就心里舒坦。”
辽东苦寒,许多娇贵的花花草草都活不下去,只有生命力顽强的月季活得热烈,是以许多院子里都种了月季。
不过季松本来就不爱花花草草,此时更没心思去赏花赏月,望着门口随口敷衍:“确实开的好,深秋了还开着。”
正巧季怀义带着张大夫进来,季松几步走过去,拽着张大夫的胳膊就往屋中走:“怎么来得这么慢……快来!”
张大夫被他拽得不住踉跄,沈叔目光落到了月季上。
月季径有三尺,其上花朵繁密硕大,只有一点——
花朵上的花瓣没了大半,还连在花萼上的几片花瓣也没精打采地打着卷儿。
分明一副破败模样。
季松居然连月季残败都没注意到,就这么轻易地被他给绕了进去……
沈叔心情越发沉重,转身跟到了屋中。
沈禾静静昏睡在床上,被子严严实实地压在身上。
离床三尺处,黄铜炭盆熊熊燃烧,碳块不时劈啪作响,可沈禾依旧冷得瑟瑟发抖。
投了凉水的毛巾搭在额上,沈禾脸颊依旧被高热灼烧得晕红。单薄如纸的面容上,她嘴唇毫无血色。红面白唇衬着漆黑的发,隐约带着股病态的妖异。
沈叔进来时,张大夫两指正搭在沈禾腕上诊脉。
季松凝神屏气站在一旁,眼睛紧紧盯着她细若芦苇的手腕。
太瘦了。
瘦到……一副薄命相。
张大夫收回了手指,坐到桌前提笔写方子。
抓药的事照旧交给了季怀义,张大夫季怀义双双离去,沈叔客客气气地请季松出去:“今日多谢五公子出手相助。只是我家公子昏迷不醒,该好生静养才是,还请五公子与我一同出去。”
季松自然应允。
屋外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天边现出几点星子,瑟缩在寒凉的夜风中。
冷风吹得季松冷静下来。他转头问沈叔:“她身边,就没有个丫头跟着?”
季松这话明明白白——出门在外,难免有点头疼脑热。沈禾是个女孩子,遇事也该由女人去照顾。
此番她病到昏迷不醒,身边却连一个侍奉的丫头都没有,到底有许多的不方便。
不说别的,倘若有个丫头,起码能早点发现她生病,不至于让她难受到这种地步。
沈叔沉沉叹气:“本来有个丫头跟着,可惜那丫头也是头一次来辽东,没扛住染了风寒,病到站不起来。”
“老爷没办法,只得将她安置在朋友家中,留了银两延医问药,只等她病好了,再跟着朋友回京城。”
那人生病是意外之灾,但沈叔叹息的并非是由此带来的不便,而是季松的话。
现如今,他一丝遮掩都没有,如此直白地发问,真不知道是祸是福。
季松也有些惆怅。
虽说他对沈禾存着几分利用,但他到底是个男人。
但凡是男人,就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女人生病而无动于衷,一定会想着帮一帮她。
可惜宁远侯府就是个和尚庙,里头全是老老少少的男人。他爹平生最嫌弃男人娇气,莫说他们了,就连他爹,大名鼎鼎的宁远侯,身边也没个丫鬟伺候着。
府里也不是没有女眷,但都是些做饭洗衣的婆子。这些婆子身板比男人壮、嗓门比男人粗,真要是动起手来,谁输谁赢还说不定呢。
想了想,季松无奈道:“等下我去厨房找几个婆子过来,虽然有些粗手粗脚,但多少能帮她换件衣裳。”
方才季松看得清清楚楚,沈禾虽然瑟瑟发抖,头发却被冷汗粘在脸颊上,想来衣裳也被汗湿透了。湿衣穿着不好,她病得人事不省,更衣之事,还是要别人去做。
沈叔没料到季松还有如此细致的一面,讶异着答应,又和声央求:“我家姑娘的身份……还请五公子帮忙保密。”
季松答得认真:“沈叔请放心。”
沈叔不由头疼起来——季松这一副熟稔的模样又是哪般?
夜色一点点吞噬暮光,侍从举着竹竿,将点了蜡烛的灯笼升到屋檐下。
夜风吹过灯笼,纸糊的竹灯笼不住摇晃,烛光也忽明忽暗,仿佛下一刻就要熄灭。
就像卧病在床的沈禾一样。
季松忍了又忍,终究还是开口询问:“沈姑娘她……身体很弱?”
即便从王祜那里知道了这件事,但王祜毕竟常年在辽东,对她了解不多,季松想从她熟识的人身边得到更加准确的消息。
沈叔沉默片刻,将利害权衡了个遍,终于低声道:“姑娘出生时只有八个月,没满月就发了高热,险些夭折。”
“所幸沈家还算殷实,老爷四处访问名医,不知道花了多少钱、吃了多少药,姑娘才平平安安活到了十五岁。”
“这些年老爷四处行商,一则为了补贴家用,二则也在四处搜罗药材,以备不时之需。”
“不过,一直都有大夫说姑娘活不过二十岁。老爷素来好脾性,可听了这话,撸起袖子把人打了出去。”
“如今……”
之后的话被叹息取代,又消散在夜风里。
季松眼睛转向屋子,心头涌起阵阵怜惜,与焚心灼骨的怒火——
真是报应啊,人家宁愿违心地诅咒自家姑娘早亡,也不愿意让自家姑娘和他扯上一丝一毫的干系。
季松不怀疑沈禾体弱,也不觉得沈禾是早产儿这事有什么作假的必要。
沈禾那副身体就是体弱的力证。
但说沈禾活不过二十岁,季松是一个字都不相信。
原因也很简单:倘若沈禾真是那么个病怏怏、不知道哪天就没命的美人灯(1),沈父能带着沈禾来辽东行商?
不说辽东地处边陲、气候酷烈,单说舟车劳顿又是何等的辛苦。寻常人长途跋涉还要休养许久,何况沈禾这么个瘦弱的姑娘。
既然沈父肯带自己的宝贝女儿出来长见识,沈禾身体就绝对不会糟糕到命不久矣的地步。
不过沈叔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季松再恬不知耻,也不能厚着脸皮赖在这里,何况他还得去厨房找几个婆子过来。
思及此,季松拱了拱手,沈叔连忙拱手还礼:“五公子这是何意?”
“我不瞒您,”季松缓缓站直了身体,心头叛逆因着沈叔的避嫌越发强烈,三分好感说出了十分的情意:“我与沈姑娘一见如故,只想好好地爱护她。”
“今日沈姑娘病着,男女有别,我不好进去照顾她,只好劳烦沈叔多多看顾着些。”
“倘若有什么需要的药材、什么想吃的补品,沈叔只管告诉我。再怎么着,爹也在辽东经营了几十年,此处的风物人情,我比几位熟悉。”
“旁的我或许帮不上忙,但在辽东,只要辽东有、只要我想要,就绝没有我拿不到手的东西。”
“沈叔千万不要客气,需要什么尽管直说,也好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。”